城镇化将迎来新的融资渠道。
3月28日,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在首届中国城镇投资国际高峰论坛上表示,要创新城镇化发展,特别是中小城镇建设的筹资集资渠道,探索发行城镇化建设债券。
目前,我国城镇化过程中,形成了多元化融资渠道,虽然对城镇化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,但城镇化建设还缺乏长期提供资金的渠道。
“城镇化建设债券和以前发行的地方债在本质上没有多大区别,只不过锁定用途,城镇化建设债券专门用于小城镇建设,基本围绕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。除了在投向、用途上有区别,本质上还是要靠地方政府的负债来偿还。”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三局副局长刘兴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。
促进城镇财权与事权匹配
就在不久前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,民建中央提交了一份提案,其中就提到,要创新城镇化建设筹资渠道,发行城镇化建设债券。
全国人大常委、民建中央副主席、著名经济学家辜胜阻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创新城镇化建设筹资机制,发行城镇化建设债券就是可行的方式之一。
之所以选择发行债券来推进城镇化,最直接的原因就在于地方政府入不敷出。
“地方政府财权和事权的不对称,制约了他们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。”当日论坛上,全国政协副主席厉无畏说。
他进一步解释,我们国家实行所谓等级化的城镇管理模式,这个行政管理体制是等级化的,所以财政收入是自下而上的上缴,而行政是自下而上的分开,这样行政级别比较低的城镇获取行政资源的能力不够,同时承担吸纳城镇人口增长的责任,广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公共服务能力就不足。
厉无畏给出了一组数据,我国2008年财政收入以前比较强的镇,平均的财政收入5.08亿元,但是这些镇平均财政支出只有2.5亿元。“提供的多,但是支出很少,严重制约了这个城镇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。这一问题的集中表现,就是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比较滞后。”他说。
彭森也表示,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基础设施是有巨大潜力的投资领域,发改委下一步将推进财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,把对城镇化的财政投入作为未来经济刺激计划的重要方面,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,促进中小城市、小城镇与上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的匹配。
“改革开放以来的城镇化历程表明,我国城镇化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经济体制的改革,当前转变发展方式,推进城镇化的关键就是要让农民从农村走得出去,在城市安得下来。除了户籍制度的改革以外,还要通过城镇投融资体制的改革等一系列制度创新来实现。”彭森说。
资金短缺成为制约城镇有序发展的瓶颈,需要引资改革满足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需要的巨额资金投入。
“从国际经验来看,包括市政债券在内的债券市场,是城镇化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,因此,要尽快考虑城镇化建设债券的发展,一方面通过缓解当前城镇化过程中的资金压力,把地方政府的短期化行为,逐步引导到从长远、从几十年的角度来推进城镇化,另一方面可以缓解土地财政带来的土地浪费问题、高房价问题等等。”刘兴义说。